社保卡是不可以外借他人使用的,若被发现是会按照情节严重性追究相关责任。 参保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三年内,该参保人发生的门诊,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现金支付,经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每年报销一次。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医疗保险单据,处方,病历,医疗文书的。
2.以欺骗,胁迫等手段重复开药,超量开药的。
3.转卖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药品谋取不当利益的。
4.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转借给他人使用,或者使用他人社会保障卡并发生医疗费用的。
5.冒名住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