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就是关于湘潭市岳塘区公租房的公告内容了:
公示和登记(市房产局办理:15个工作日)
经市房产管理局审核(14个工作日)后,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轮候对象,纳入轮候家庭等待房源分配;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1个工作日)并说明理由。
(一)复核
1、岗位责任人:住保科审核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初审意见、核定结论进行复核;
(2)按照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主管领导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对资料不齐的,一并退回并要求在一定期限补齐资料。
3、时限:13个工作日
(二)决定
1、岗位责任人:科室主管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根据有关住房保障政策及制度对复核结论进行审定并签署意见。
3、时限:1个工作日
(三)办结告知
1、岗位责任人:市政务中心房产局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符合申请条件的,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布;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时限: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