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婚后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算谁的,首先即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所有。下面解释一下原因。
夫妻结婚以后,如果没有婚前协议关于夫妻婚后财产归属的特别约定,那么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就是夫妻共同所有。
婚后买房的行为,是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买房子的钱是夫妻共同的积蓄,退一步讲,即使买房子的这个钱是夫或妻一方的积蓄,但另一方在其他方面肯定有弥补的付出。比如说,丈夫的收入是这个家庭主要的收入来源,妻子是家庭主妇,没有任何收入,这种情况下,丈夫负责赚钱,妻子负责持家照顾孩子(有时候还有老人),这个时候丈夫赚的钱表面上看是丈夫的个人积蓄,但实际上它是夫妻共同所有的,因为,妻子对家庭是以另外一种方式的付出。
因此,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所有。那如果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呢?那也是夫妻共同所有。这个时候的夫妻共同所有是对夫妻二人来说的,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丈夫想卖这套房子,买家肯定会想,我要知道这个房子到底是不是他的,于是买家会去房产交易中心调这个房子的产调单,产调单上会记录房子的所有权状况,看到房产登记上只有丈夫一个人的名字,就很可能会认为这个房子是男方一个人所有的,如果基于此而购买了这个房子,并且过了户,那么就很可能善意取得这个房子了。此时如果妻子主张,丈夫是瞒着她把这个房子卖给别人的,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这个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院是很难支持的,因为买房的人没有过错,房屋产调单上确实只有男方一人的名字啊,而且买家他也支付了相应对价,并且过了户,他没有任何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