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须知:
一、参保单位应在申请事由中,填写办理企业上市、各类企业证件申领或年审、申请各类优惠政策、推荐先进、工程招标、资质证明、企业备案等内容。
二、个人在申请事由中,可根据实际用途填写,例如申请购房贷款、商务出境、迁入城镇户籍、职称评定等内容。
三、出具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保人员委托他人要求出具社会保险证明的,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书(加盖双方手印)、本人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出具单位社会保险缴费的,需要提供单位委托书(介绍信不行)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填写《南宁市建筑社保问题缴费登记表》(可不用盖章),委托经办人不管是单位员工还是非单位员工均可办理,但必须核实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五、单位或个人提供一份申请材料只可出具一份社会保险缴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