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这份遗嘱中处置的“遗产”是父亲和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当时夫妻双方共同把这些财产给一个儿子。关于你的问题,有两个部分:1、过世母亲的遗嘱已经生效,父亲没有权利替妻子做决定,至少母亲对自己遗产处置的真实意思表达是只给这一个儿子,父亲以及其他子女无权继承属于母亲的这一半财产,重新进行安排。一般在遗产分配的具体操作中,都是依据距离遗嘱生效期最近的那一份有效遗嘱的、父亲自己的那一部分。2,但是现在他反悔了,考虑到遗嘱不等同于合同,那他随时可以撤销之前对遗产处置的表达,在母亲在世的时候是想要给这个儿子的立一份新的遗嘱并去公证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