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以下就是上海公证遗嘱收费标准
公证是一种法律行为。无论在境内或在境外的申请人,除了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不得委托他人申办外,其他公证均可委托他人前来申办,但应出具有效的委托书、委托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公证收费标准
证明法律行为
1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合同 。
标的额 50 万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 0.3% ,按比例收费不到 200 元的,按 200 元收取; 50 万元以上至 500 万元部分,收取 0.25%; 500 万元以上至 1000 万元部分,收取 0.2%; 1000万元以上至 2000万元部分,收取0.15%;2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部分,收取0.1% ;5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部分,收取0.05%;100000万元以上,收取0.01 。
2 、证明其他经济合同。
标的额 2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 1% ; 2 万元以上至 5 万元部分,收取 0.8% ; 5 万元以上至 10 万元部分,收取 0.6% ; 10 万元以上至 50 万元部分,收取 0.5% ; 50 万元至 100 万元部分,收取 0.4% ; 100 万元以上至 200 万元部分,收取 0.3%; 200 万元以上至 300 万元部分;收取 0.2%; 300 万元以上至 400 万元部分,收取 0.1% ; 400 万元以上部分,收取 0.05% 。
3 、证明非财产性民事协议如赡养协议、抚养、变更抚养协议等,每件收费 100 元。
4 、证明知青子女回沪委托监护协议等,每件收费 100 元。
5 、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如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婚前财产约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每件收费 400 元。
6 、证明民间借款、还款协议、合同,每件收费 400 元。
7 、证明房屋动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 4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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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如继承权公证、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赠与合同公证、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赠与合同公证、受赠或受遗赠书公证等。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按上述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最低收取 200 元(除继承外)。
9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 80 元。
10 、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 500 元。
11 、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 400 元。
12 、对证人、证言及书保全,每件收费 200 元。
13 、对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每件收费 800 元。
14 、对不动产的证据保全,每件收费 1000 元。
15 、对其他物证的证据保全,每件收费 400 元。
16 、对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 1000 元。
17 、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 4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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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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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 、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 500 元。
2 、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文书的副本,节本,复印件与原本相符,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书上的签名、印签、做出日期等,每件收费 100 元。
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嘱、确认遗嘱的效力
1 、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 400 元。(不涉及财产的 200 元)
2 、保管遗嘱
( 1 )文字遗嘱,每件每年收费 100 元,租用银行保管箱费用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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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音带、音像遗嘱,每件每年收费 200 元,租用银行保管箱费用另计。
3 、清点遗产,每宗收费 100 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4 、确认遗嘱效力,按受益额的 1.5% 收取,最低收取 200 元。
5 、保管遗产,每年收取保管费 300 元。租用银行保管箱 、仓储等费用另计。
证明其它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更正、终止
1 、对声明书、委托书的公证,公民个人申办的每件收费 200 元。
2、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物、保管文书、代拟和修改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文书。
(1)抵押登记 每件收费 300 — 1000 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2)代拟和修改有关公司章程、合同文本等经济法律文书,每件收费 300 — 1000 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3)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认证事务,每件收费 50 元。
(4)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事务,每件收费 300 元。
(5)保管文书 每件每年收费 200 元。不足一年按一年收费,租用保管箱费用用另计。
(6)代拟和修改民事法律文书,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 50 元;
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 200 元。
依法办理的其它民事法律事务
1、开奖抽号公证,非经营性开奖抽号每件收费 500 元;经营性开奖每件收费 1000 元。
2、拍卖公证,每件收费 1000 元。
3、招投标开标、决标公证,每件收费 3000 元。
与公证相关的各类服务收费
1 、民事法律咨询
涉及财产关系的,每半小时收费 100 元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半小时收费 50 元。简单的口头咨询免费。
2 、经济法律咨询
每半小时收费 100 — 200 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取)。
3 、委托专项调查
市内调查的,每件收费 50 元;赴远郊调查的,每件收费 150 元;出省市调查的,每天收费 200 元,住宿,就餐,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另行收取。
4 、办 证上门费,每次收费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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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上门送证费,每次收费 30 元。
6 、公证书副本费,每次收费 10 元(具体内容,另行公布)。
7 、公证书翻译费,每千字 60 元,不足千字按千字计算。
8 、其他文书翻译费 民事文书,每千字 80 元;经济合同文书每千字 100 元。
9 、外译校核费,每千字 20 元,不足千字按千字计算。
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
1 、对己受理的公证事项。未经审查,申请人要求撤回的,每件收费 10 元。
2 、对已经审查的公证实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 50% 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