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般用人单位都会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产假期间的工资是由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购买生育保险的,应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工资照发,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至于“工资照发”是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有一定争议,但很多地方法规已明确了是按照全额工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