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区分装修房屋与业主属于什么关系主要是要判断与装修工人是否为包工包料的关系。
包工包料及承揽关系。如果只是按照业主的要求完成的则为雇主关系。
装修时如果与业主形成个人劳务关系,业主需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编》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劳动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编》第三十五条规定: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