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咨询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你实际承建了工程,你与老板之间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依法受法律保护。
3,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支付价款是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老板到期不付款是一种违约行为。
3,老板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你可以催告老板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4,你享有法定优先权。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不付款的,对于按照工程的性质可以折价或者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依法定程序对工程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并对对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5,如果你承包的工程按照工程的性质可以折价或者拍卖的工程,你可以依法定程序对工程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并对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