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种情况扣缴个人所得税适用的政策是不同的。对于内退员工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当先按照内退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而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已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度工资薪金,计算出单月税款额之后,乘以月份数,计算出税款总额。如果企业职工是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的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