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钱不还联系不上的办法如下:
1、诉前财产保全:
当事人可以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财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
2、到法院起诉还款:
(1)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2)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3)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4、尽量查询到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