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治安大队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辖区内的治安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所的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的管控、特种行业的管理以及巡逻防控等。
2、预防和打击辖区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盗窃、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
3、管理和监督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治安保卫工作。
4、指导和管理辖区内的社区警务工作,包括社区警务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参与和协助其他警种处理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6、负责辖区内的户籍管理工作,包括户口审批、身份证办理等。7、负责辖区内的交通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等。
8、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确保各项治安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治安大队的工作涉及面广泛,涵盖了社会治安管理的各个方面。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治安大队需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