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解决交通意外问题时,我们了解到当事人有自愿选择进行私下和解的权利。
然而,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中的相关法规,私了协议一旦达成,其中任意一方都不得擅自向警方报案,否则便构成违法行为。
因此,当您在私了过程中需要关注其他重要事项之时,请务必予以重视。
特别是当交通意外的情况并不十分严峻之时,建议您在迅速拍摄现场照片以保留证据之后,应先将车辆移至路边,然后再与对方进行关于事件处理方式的协商交流,以防止引发道路堵塞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
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