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二套住房的判定,其标准主要包括如下几种情况:首先,若借款人曾经通过贷款购买过房屋,且在商业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下再次申请此类抵押贷款;其次,对于个人资产而言,如拥有两处房产并都接受了商业贷款,其中一套已经还清,而另一套尚未完成还款义务,若在此基础上再次申请贷款;第三种情况则是针对夫妻双方而言,如果有一方在结婚前曾采用商业贷款的方式购房,而另一方在结婚前则选择了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婚后希望能够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贷款,此时若他们的贷款尚未还清,将会被视为持有两套或更多的房产。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