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宅基地买卖纠纷纷繁复杂,具体的解决途径大致如下:
1.首先,协商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方式,买卖宅基地产生纷争的当事各方均有权通过平等沟通协商以达成和解;
2.其次,调解也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各类法律纠纷的化解机制,当事人有权在民间组织调解员的协助下寻求公正和平等的解决方案;
3.再次,仲裁作为一种较为专业和普及的方式,当协商与调解都无法起到作用时,当事人可选择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4.最后,诉讼则是最为强烈的解决方法,如果买卖宅基地产生的争议涉及到相对严重的法律问题,那么直接向当地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便是最终的选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