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如果购物中心做出了“无条件退换货”的承诺,那么在约定的有效期内,消费者有权申请调换或退货。
其次,若购物中心并未作出此项承诺,仅在所购商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方可向商场提出调换或退货的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指出,仅针对网络销售等特殊渠道的商品买卖提供“无理由退货”的保障措施。
然而,对于在传统零售业态中进行的商品交易行为,该法律并未作出无条件退货的相关规定。
因此,在购物中心购买非数字化商品的情况下,消费者只能在双方达成相应协议或是商品存在严重品质缺陷这两种特定情形下,方能提出退货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四条对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