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因交通意外事故而承受了大约50%责任的情况下,该员工能否被认定享有工伤待遇?
根据新修订并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并非全部均可被认定为工伤。
在此条件下,唯有本人才非事故责任核心的交通事故才有可能被确认为工伤。
换言之,仅仅承担50%的责任通常来说不足以构成事故责任的核心部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