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调整后的企业社会保险计费法则如下:
企业负担部分等于员工薪资乘以特定的社会保险费率。
具体的费率设定详见以下几点说明:
1.养老保险费用——企业需承担约20%,而员工则需要支付约8%;
2.医疗保险费用——企业需要支付约8%的保费作为基本医疗保障,此外增加了1.2%作为补充医疗保险费(合计达到9.2%),而员工则需要额外支付2%的费用;
3.失业保险费用——企业和员工各自需要承担2%和1%的保险费;
4.工伤保险费用——企业方面需要承担0.6%的保险费额;
5.生育保险费用——企业需承担0.9%的保险费额。
在养老保险这一点上,全国各地基本保持着相似的费率水平;
然而对于其余各项保险而言,不同地方的费率略有差异,相关规定请参考当地的政策法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