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家银行对企业法人进行贷款政策授信审批,提出以下严格要求与条件制约,以确保借贷资金运用得当、风险可控:
1.作为申请人的企业必须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成功注册满一周年,并且保持常态化的经营状况;
2.企业法人须在本银行开设专用账户,且至少已办理并享受一整年的结算及信贷服务;
3.企业近六个月来的税务发票开具金额需达到一百五十万元人民币左右;
4.企业法人在过去的一年内不曾有任何拖欠地税、社保费或拖欠员工工资等债务行为;
5.申请贷款的企业的负债比率应严格控制在百分之五十以内;
6.企业法人以及其主要股东、关键管理团队成员应在近三年内实现了良好的税收缴纳、资金筹集、营运等各个环节,没有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