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盗窃案的立案金额标准设定如下:
1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外币;此数值若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或是存在诸如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持械盗窃、扒窃等恶劣行为便可依规予以立案追究。
对于在跨越不同行政区划的公共交通工具内进行的盗窃行为,倘若发案地点难以查实,则对涉及的盗窃数额作出认定时需依据受案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共同商定并公布的相关标准来作出判断。
然而,如果所涉盗窃对象涉及到毒品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物品,这类案件的处理原则应按照普通盗窃罪的规定办理,同时将犯罪情节作为量刑的重要考虑因素进行考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