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除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明确规定的最高限额之外,任何超出此范围将被视为不符合常规。
若实际销售价格相较于进购价格高出10倍以上,可被判定为行为恶劣、利润过于丰厚,这已超出正常商业范畴,涉嫌违法。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条款,经营者如果未能遵守价格法第十四条所规定的义务,采取虚构事实或技巧误导,诱导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达成交易,其诚信度将会受到质疑和批评。
对此,应当予以制止,收缴非法所得,同时处以违法所得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作为惩戒;情节严重者,必须暂停营业活动,接受相应处罚,或者甚至可能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直接吊销其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
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