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相关劳动法规,当月应得之薪资应于辞退员工之后的一个自然月份之内予以发放:
首先,雇主和劳动者之间所签署的正式且具法律效力的劳动协议中,若明确规定了薪资支付方式及其标准,那么在双方解除合同时,雇主有责任根据双方约定之金额及支付期限来支付相应的工资款额;
其次,工资报酬支付时刻需遵循雇主与劳动者共同达成的协议,即不得提前亦不能滞后;
再者,若是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工资支付时间也须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期进行支付;
最后,如采用现金分期、周、日、甚至小时计酬制度时,工资发放频率亦应符合相关规定,保持在每周、每日乃至每小时均需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