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我们开始缴纳社会保险时,可能会发现其中存在一段被暂视为缴费年限的时期,在此期间我们不会记录为真正的社保支付时间段。
例如,当累积达到五年的类似缴费年限时,该期间则可被计入到实际缴费年限中。
同时,员工的连续工作年限也可被视为等同于缴费年限进行计算。
这种等同缴费年限能够与实际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以确定应发放给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金额。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十五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包括个人缴费收入、集体补助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委托投资收益、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其中:个人缴费收入指参保城乡居民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包括财政资金代参保对象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
追回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抵扣的列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