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所述,住房公积金在进行长期封存在后,是有可能将资金取出使用的。
在此过程中,首先需要向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供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随附的其他必要资料以供中心进行严格的审核。
经过一系列复杂严谨的流程后,若审核顺利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把相应的批准通知发送给,然后再委托给指定的商业银行为处理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事宜。
值得指出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在接收到申请三个工作日内给出确定的回复,无论是允许提取还是拒绝提取,都会通知到本人。
若审批结果为允许提取,那么受委托的商业银行将负责后续的支付操作事宜。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