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用人单位需安排员工加班,然而并无法定事由或合理依据,方能经过与员工商量之后相应延长工作时长并依法付出加班薪资。
倘若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薪酬,亦或是劳动者与公司在薪酬支付方面产生劳资纠纷,劳工方可循法律途径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提出申诉,进行仲裁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