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之条例,各用人单位须依照全体员工缴费工资基数总额的百分之九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同时还需按全体员工缴费工资基数总额的百分之一比例对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进行足额缴交。
对于员工个人而言,他们需要以自己上一年度月平工资为基准,每月按占比高达百分之二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同时,有意参与大额医疗互助计划的劳动者,则需要按照每月人民币3元的标准,主动缴纳相应的大额医疗互助费用。
法律依据: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