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济仲裁的申请期限设定为3年,与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制度相吻合。
当仲裁庭接收到提交的仲裁决定后,须于6个月之内做出最终裁决,并将裁决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当事人。
对于经济仲裁而言,仲裁时效可以按照普通和特殊两个类别进行区分。
其中,普通仲裁时效是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的法定时间段;而特殊仲裁时效则适用于特定情况下的仲裁申请。
仲裁时效实际上就是赋予当事人在这一时间范围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倘若在此期间内没有提出仲裁请求,那么他便无法利用仲裁手段来解决争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