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时需要包含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是提出申诉的个人或法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其次,陈述具体的行政复议诉求,并且必须提供详尽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作为支撑;
第三,申请人需亲笔签章以示诚意和义务;
最后,在填写申诉书时务必注明具体的时间点,保证时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