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工伤赔付标准核算方面,其具体实施办法主要包括:
1.在医疗费用上做出赔偿金额,即: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参照相关数据,如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对于需住院治疗的工人,计算其补贴金额为: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参保人员数×住院天数(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需要参考诸如劳动法、工伤安全法规等);
3.对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进行补偿,此项费用合称:
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此项支付通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4.对于需要使用辅助器具的工伤人员,计费方式为: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工伤工人若需要专人陪护,则在护理费用上进行补偿,具体来说是这样计算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如完全不能自理)、40%(例如大部分不能自理)或30%(例如部分不能自理);
6.按照实际伤残程度,给于一定的伤残补助金作为补偿,核算方法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21%;
7.对于伤残等级较高的工人,将给予更多赡养津贴作为生活来源,其具体用量换算公式如下: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75%;
8.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后,予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作为帮助,具体数额主要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统一标准而定;
9.在工人不幸离世时,其家属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以应对丧葬事宜,公式为:
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10.最后,对于工人家属,可以按一定比例得到抚恤金,公式为:
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适用配偶)、30%(适用于其他亲属)(对于孤寡老人或者孤儿,还应在此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