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以下是一般性的解答,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1. 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平均分割。2. 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婚后通过继承、接受赠与等方式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以及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3. 债务问题:夫妻共同债务也应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但要证明该债务确实为个人债务而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4.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可能影响到财产分割的比例。以上仅为一般性解答,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为精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