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荒地开荒之后其所有权应归属国家或者集体组织。
例如,在农村及城市近郊地区,由于法律明确规定其为国家所有之外,其余部分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另外,宅基地以及一些属于农民自行耕种的自留地与自留山等农用地资源也同样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然而,如果农民在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垦荒地,既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亦未与所在村庄签署承包合同,那么按照法律原则,该片土地的使用权将归属于村集体,农民所开垦的土地极可能面临被村集体收回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