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春节假期为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共三天。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标准工时制用人单位的要求,即使在法定节假日被安排工作,也需按绝不算低当日工资或每小时工资300%的准则支付加班费,且不可用调休或补休替代。
换言之,如有公司选中员工于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期间工作,则应对其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日3倍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