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用人单位选择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并欲与劳动者续签该合同,而此时劳动者却对此表示不同意的话,这种情况下仲裁裁决将不会涉及到劳动补偿问题。
然而,若上述情形不符合实际情况,那么即使在劳动仲裁中得到胜诉,也未必能确保一审赢取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