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框架下,年终奖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税收规定缴纳税款。
尤其是对于雇员所获得的除去年度一次性奖金之外的其他各类名义奖金,比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以及先进奖和考勤奖等等,都应该与该雇员特定月份的薪酬总收入相结合,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法规的要求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工作。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在计征时,应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还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