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季度奖如何计税?

最新修订 | 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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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年度奖通常随发放当月的工资收入一并计入当月个税的征收,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季度奖通常随发放当月的工资收入一并计入当月个税的征收,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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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终奖、季度奖如何计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1)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季度奖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法

季度奖通常随发放当月的工资收入一并计入当月个税的征收,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需要注意了解的是:

1、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商数(按照商数查找相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2、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A-速算扣除数A。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每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速算扣除数: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10元;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410元;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2660元;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4410元;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7160元;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5160元。

综上所述,就是对年终奖、季度奖如何计税问题的相关回答,可供参考。每个企业工资结构不同,发放奖金额度也就不同,知道了计算方法,我们就可以知道企业发下来的奖金是不是合理计算的,做到心中有数,不合理的要及时向企业提出,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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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以劳动合同约定与企业管理制度为前置条件。
1.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年终奖条款的设置,如有异议,应与用人单位及时沟通,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2.一旦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3.若发生争议,劳动者应当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及用人单位有关年终奖发放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
三、法律制度没有规定奖金项属于劳动争议调解范围,但可以延伸到劳动合同的履行与企业福利发生的争议,或以受理关于年终奖的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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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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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季度报所得税的计提,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X25%。

1)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计算企业所得税。

2)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再减半计算企业所得税。
2、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属于一种税收政策是指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4月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依照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减至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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