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您了解吗?我们所居住地方的地下人防车位,实际上是国家的财产。
这类车位坐落在小区的人防工程中,平常就是用来停靠汽车的。
而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并不算作公用建筑面积。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并非开发商或全体业主拥有,而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全国人民来持有。
因此,它们无法办理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条
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