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几种情形中,雇员的工作年限可被视为连续计算:
雇员原先所在的雇佣机构由于政府指令而转变为了另一家机构;雇员原先所服务的雇佣机构基于政府政策实施合并、兼并、合资等措施以后转变成了另外一个机构;雇员原先的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规定,经历了公司的合并、拆分、或者由股东进行投资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等行为,进而导致雇员所从属的雇佣机构被动调整为了新的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