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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险赔付误工费吗

4.1w浏览 匿名 2024-03-23 青海黄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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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通常情况下,团体意外保险会纳入误工费用的理赔范围,然而这取决于具体保险条款的约定。
    在选择投保团体意外保险的过程中,强烈建议您仔细研究并精通保险合同内的各项条款,从而对保险公司对于误工费用方面的赔付规定有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普遍而言,团体意外保险会对应于被保险人由于发生意外事故而引发的误工费用进行补偿,其初衷在于试图缓解被保险人所承受的经济压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全文
    4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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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险赔付误工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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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意外险和团体意外险哪个好?
如果是个人投保选择合适的综合意外工程险就可以了,而如果是以企业或是公司为单位,就可以选择团体意外险,这样会比较划算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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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什么情况下不赔
[律师回复] 解析:
1.关于尚未进行年检的机动车,其所购买的保险仅对通过年检的合格车辆生效;
若该车辆未能通过年度检验,则只能视之为达不到道路交通安全标准的不合规车辆。
在这一特殊情境之下,即便购买了相应的保险,也是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
2.未按期限接受机动车驾驶人年度审验的驾驶员,驾驶其所属车辆时将面临着这辆机动车被视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风险。
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依照保险合同条款,对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予以免责处理。
对于无机动车牌照的车辆,若在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必须同时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拥有由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行驶证或牌照;
二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并达到合格标准。
如因异地购车而在提车途中不幸发生事故导致无法获得赔偿,其主要原因便是未能满足上述两项必备条件。
3.《保险法》明确指出:
"在保险合同中必须明确责任认定",只有保险公司在确认责任后才能支付赔款。
即便投保人对事故有一定程度上的过错,也必须首先向第三方提出索赔请求,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一旦投保人选择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益,也就意味着自动放弃了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的权利。
4.在第三者责任险的定义中,所谓“第三者”,通常是指排除以下四类人员:
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5.根据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只要车辆在收费停车场遭受盗窃,无论损失大小,保险公司均不予赔偿。
这是因为此类场所对车辆负有保管责任,在保管期间,由于保管人疏忽大意导致车辆受损或丢失,保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无论是车辆被盗还是被划伤,保险公司均不会对此类事件进行赔偿。
6.在营业性修理厂进行维修和试车过程中,无论是由于维修不当导致车辆损坏,还是车辆本身被盗,都应该由修理厂承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对此类事件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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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险期限是多久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较短,一般都不超过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团体意外险最低保障期限是三个月,依次往上有6个月,12个月选择。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死亡残疾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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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过户也能买车险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很遗憾地告诉您,这种做法并不符合规定。
在未完成车辆过户手续之前,该车辆依然属于原车主所有,与您并无太大关系。
因此,在处理保险事宜时,也必须由原车主持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行驶证前往办理,而非您个人所能操作。
关于办理保险过户的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以下为详细说明:
首先,办理保险过户的地点通常要求与购买保险的地点保持一致;
如果车辆保险是在其他城市或者省份购买的,只要资料准备齐全,当地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会协助您联系外地市的保险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批改。
其次,办理保险过户所需的资料包括:
原车主、新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新车主的行车证,车辆登记证书,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保单。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商业险是原车主自主选择购买的,其所有权仍然归属原车主,因此在办理商业险过户时,需要原车主亲自携带身份证原件并得到其本人的同意。
最后,保险过户的生效时间为:
当天车辆保险的批单经过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次日零点即刻生效。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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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把法人变更成我有危险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日益完善和企业竞争环境的不断变化,企业内部的各项事务也需要依据这类实体的特质进行适时调整与改革。
其中,企业法人代表的更换便是其中之一,这是因为企业法人代表作为企业对外开展商业活动的唯一合法代表人,其身份资格的变更对企业的影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不少人可能会对这种变更产生误解或者焦虑情绪,认为这种变动会对企业带来潜在的财务或声誉上的风险。
事实上,这类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企业法人代表的变更并不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资产状况和信用评级。
企业的资产和信用评级主要取决于企业自身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以及行业背景等因素,而非仅仅取决于法人代表的个人情况。
因此,即使法人代表发生了变更,只要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良好,其资产和信用评级就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其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法人代表的变更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决议通过,并且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应的变更申请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才能正式生效。
因此,如果企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法人代表的变更,那么这种变更就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任何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企业法人代表的变更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它只是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调整的一种方式,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并无实质性的负面影响。
当然,为了确保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企业在进行法人代表变更时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以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再投资,原则上是可行的。
然而,在实践操作中,必须遵循一系列严格的要求和条件。
首先,该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需已完全缴清,且其运营状态良好,符合法律法规,无任何违反商业道德或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
与此同时,被投资的公司必须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
而作为投资者的外商投资企业,也须获得一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
至于新设企业的性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若新设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范畴,那么其性质自然为有限责任公司;
反之,若新设公司属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其性质便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本企业的名义,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或购买其他企业(以下简称“被投资公司”)投资者股权的行为。
外商投资举办的投资性公司境内投资,依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办理。
外国投资者与外商投资企业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办理,其中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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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团体意外险理赔内容
1、团体意外险的保障内容。2、团队意外险的特点。3、团体意外险理赔所需资料。1、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申请。2、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申请。3、意外医疗费用理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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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怎么判需要支付什么样的费用
[律师回复] 解析:
子女在何方抚养的问题通常应当遵循“保障子女健康成长”的核心原则进行裁定。
当夫妻之间协商分道扬镳之后,非实际抚养孩子一方应承担起支付子女扶养费用的重任。
父母对子女的抚育与教诲乃是父母的既定权利以及不可推卸的义务。
即便父母在离婚之后,他们对于子女仍然负有同等的抚养责任,并且依然享有支付子女抚养费用的平等义务,直到子女年满18岁为止。
1.若有稳定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一般可以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进行计算并支付。
如果需要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则比例可以适度提高,但是一般来说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若没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就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按照上述比例进行确定。
3.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能会有所调整,即适当提高或降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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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险条款内容有哪些
团体意外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工作的在职人员为保险对象,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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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险可以税前扣除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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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追偿侵权人怎么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特定情形下,雇主要为发生的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如果员工在职期间导致他人遭受损失,则该责任将被划归雇主,后者必须承担起对相关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义务。
其次,假如雇主已经完成了对受害者的赔偿义务,他们有权向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劳务提供者寻求追偿。
然而,当个人间形成劳务关系且劳务提供者因劳务活动而导致他人受损时,责任将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
同样地,在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并完成赔偿后,他们亦可向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劳务提供者寻求追偿。
最后,若劳务提供者在劳务过程中自身遭受损害,则应依据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分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在提供劳务期间,如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劳务提供者遭受损失,劳务提供者有权要求该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也有权向接受劳务的一方提出补偿申请。
在接受劳务的一方完成补偿后,他们还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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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付了公司还需要赔付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是的,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情况下,若受害者获得工伤保险赔偿金后,用人单位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治疗期间,应发放其正常工资待遇,同时酌情给予适当营养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并无权擅自决定解雇受工伤伤势尚未恢复的员工。
针对工伤事宜,即使贵司已经为被害者办理了工伤保险,所支付的赔付款项也未必十分可观,但在此期间,贵公司仍须承担起对被害人一定量的经济援助义务。
而且在事故发生后的康复疗程中,贵公司不得采取任何方式与受害人终止雇佣关系,确实需要结束雇佣合同的,必须向受害人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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