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劳务派遣被辞退的情况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您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您维权的基本途径。其次,如果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您的劳动合同,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来维权。具体来说,如果您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如果您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如果符合特定情形,您还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根据您在劳务派遣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如果您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在维权过程中,请确保保存好所有与劳务派遣单位和您的劳动合同相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