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抵达法定退休年龄,个人医疗保障期限却不足二十年的话,则可进行补缴工作。
对于尚未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期限的人员,他们有权利持续缴纳直至达到国家设定的标准。
在办理退休手续之时,用人单位与参保人士将选择以当前所在城市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准,一次性补足之前所欠缺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