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进行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其工资收入的三倍作为加班费;
2.针对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下班这事,则可以采取安排补休来替代加班费的方式,不过若无法安排补休,就得按照劳动者工资收入的两倍支付加班费了;
3.在计算加班费的总金额时,不仅包括劳动者的全额工资收入,还应考虑其他福利待遇等因素;
4.在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时,具体工资基数会根据劳动合同中的既定工资规定进行确定。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相应规定,用人单位可与员工代表进行集体协商后,在正式的集体合同中加以明确规定;
5.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关于工资方面的约定,那么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将参照劳动者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七成来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