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整个车祸的解决过程中,主要遵循以下六个重要步骤:
1.接案受理。
当地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接到交通事故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士的举报以后,会根据其权限范围决定是否受理此案并启动立案流程。
2.现场处置。
公安交通管理局收案后,须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以及搜索相关财物;同时,对事故发生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勘测,采集必要证据材料。
3.事实调查。
在明确了解交通事故真相的基础之上,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会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及其与交通事故间的关联性、影响程度等因素,最终对事故责任作出明确判定。
4.惩罚措施。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有权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责任人下达警告、罚款、吊销驾驶证甚至拘留等多种形式的惩戒。
5.伤害赔偿调节。
对于因车祸引发的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的具体情况设定相应的赔偿比例。
然后,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会召开双方面对面的协商会议,以推动双方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并且由事故调解工作人员据此制定出详细的伤害赔偿调解文书。
6.法庭起诉。
如果经过两周时间的调节,纠纷双方仍无法达成共识,则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取消调解程序,并向纠纷各方发放调解结束通知,以便他们可以选择向当地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