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签订三方协议之后,国企一般情况下并不会对员工轻易予以解聘。
然而,若毕业生不符合作业单位之录取标准,或者其严重违反了相关单位制度等等此类过错行为发生时,其雇主便具有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