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正值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雇员来说,只要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她们便具备了拒绝参与任何形式加班的权利。
值得强调的是,女性员工享有享受母乳喂养假期的合法权益,而雇主也应当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若在哺乳期内强行要求女性雇员参与值班工作,则无疑构成了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