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班后拒绝加班有错吗?
下班后拒绝加班没有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怀孕7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加班。
二、公司惩罚员工加班不给加班费合法吗
公司惩罚员工加班不给加班费不合法。在处罚的基础上,超过法定标准部分的加班加点,公司仍然要依法结算加班费。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标准工时制是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作日后延长工作时间称之为加点,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提供劳动称之为加班。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可见,加点每天的上限是3小时,而加班加点累计一个月不能超过36小时。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劳动者遇见超过法定标准的加班加点,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他们介入调查。查证属实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依法给予处罚。
三、公司休息时间开会算不算加班
如果公司在休息时间要求员工开会的话,那么当然算加班了。但是,如果不是公司安排的休息时间开会,而是公司的员工主动提出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也就是说主动提出在休息日、节假日上班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也就不是加班了。但是,有一个关键,就是用人单位要证明是劳动者自愿加班的而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故用人单位需要有相应的加班审批制度予以证实。
综上所述,针对下班后拒绝加班有错吗谁知道的这个问题,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下班后劳动者拒绝加班,当然是没有错的。因为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一定是不得强迫劳动者无故加班的,也就是说,劳动者如果不想加班的话,劳动者是有权拒绝用人单位无理的加班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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