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手指筋骨断裂相关病理程度的评估与确认,需要通过正式的医疗鉴定手段来完成,并以此作为判断是否构成工伤的依据。
倘若病理状况未达到疾病的严重程度,那么在法律层面上将无法认定为工伤;
然而,若是经严格的诊断和鉴定后确定为工伤七级至十级不等,则视为符合工伤条件。
依照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因为工作原因导致身体残疾或受伤,且被诊断评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者,可以享受到以下的福利保障:
首先,从国家设立的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笔残疾人生活抚养费,额度相当于个人工资收入的百分比,具体比例为:
七级伤残人员为13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八级伤残人员为11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九级伤残人员为9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十级伤残人员为7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
其次,如果劳动者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是聘用合同已然到期终止,或者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结束劳动力关系,此时工伤保险基金会向他们支付一笔一次性的医疗费用补贴,而雇主也同样会给予对应的伤残就业补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