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快递包裹出现损害时的具体处理原则如下:
首先,在未对货物加以保价的前提下,若需索赔,只能获得邮资价值的三倍补偿;
其次,若消费者与卖方均能够提供在进行包装操作和拆解包装之前货物状态良好的有力凭证,那么被判定为货物受损的责任便应由快递公司全部承担;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是,如果交付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源头确实来自于商家销售的商品,那么在消费者完成退货流程之后,除了退换货款外,卖家还需承担相应的运费支出。
至于物流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物品损坏,其赔偿方式可以基于双方预先约定的标价或者按照市场上相应产品的现行价格来计算。若是在快递服务组织与客户之间达成过相关的书面协议,则必须严格依照协议内容进行执行,若此前并无任何预定,针对全损情况,参考快件遗失赔偿的相关规定加以执行;对于部分损失,则须以快件丧失的价值占整体价值的比例为依据,按照快件遗失赔偿金额的同等比例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