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面对此类情况,员工理应首先寻求与企业展开积极的沟通和磋商。
倘若相关谈判未能达成共识,则员工可依法经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介入干预,从而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其法定职责。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每名员工都拥有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雇主之权利,以合法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在试用期间,员工只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旦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约,双方将会自动解除相关劳动关系,此时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完成离职手续,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以及协助办理户籍及档案迁移事宜等。
在这种情形下,员工既可选择预先向雇主提出辞职申请,亦可通过与雇主进行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若发现存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职工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关系,并依法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仲裁程序应依据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特定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
此外,个人亦可委托律师代表自己参与仲裁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