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该公司并未发放工资条给员工,那么员工应直接与所在单位提出要求,力争获取他/她应得的工资条,如果单位坚决拒绝发布工资条,员工可向其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在此过程中,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将对各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通过了解工资条上的信息,人们能够比较直观地了解每位员工每个月的工资总额,进一步了解其是否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也能准确掌握企业是否在工资支付中扣除员工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以及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同时还能知晓用人单位是否已经依法从工资中预扣了个人税款。
这样一来,员工已可以有效地监督用人单位,避免他们擅自扣除不应被扣除的其他款项等问题。
当可能出现劳资纠纷时,工资条将成为劳动仲裁部门判断是非曲直的重要依据。
所以,各位员工应当妥善保管他们所得的工资条。
在正常工作日里,如果企业要求员工延长工作时间,那么其应付薪资不得少于劳动者原有的工资水平的150%;若是在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但却未能给予适当的补充休息机会,那么企业就需要向员工支付不得低于其原有工资水平的200%的薪资报酬;而当法定节假日要求员工工作时,企业则需要向员工支付不得低于其原有工资水平的300%的薪资报酬。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