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鉴于目前的离婚程序属于诉讼离婚模式,对于另一方是否赞同离婚这一问题便无需过多考量。
在这种情况下,若其中一方坚决反对离婚,那么另一方只能选择聘请专业律师利用法律途径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具有强制性,不必得到夫妇双方的共同许可才能生效,只需打算结束这段关系的一方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感情确已破裂、存在婚外情或出现家庭暴力等情形,那么通常情况下,法院都会采信并做出离婚裁判。
其次为了能够提供更有力的证据来佐证感情已经彻底沦为无可挽回的地步,可以委任律师进行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最后,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当配偶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时,作为当事人的一方可先寻求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若调解未能达成共识再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离婚诉讼。
在这之后,法院会对离婚案件进行深入审查和调解;倘若发现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然破裂,经过调解却毫无效果,便应批准离婚申请。
具体标准如下:
1.夫妻中有一方存在严重的重婚行为或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现象;
2.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严重;
3.染上常年无法戒除的赌博或是吸毒恶习;
4.因为感情不合而长时间分居达到两年以上;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形。
又若其中一方下落不明且持续两年以上至今未回归,则另一方在起诉离婚时应视为感情破裂,法官应判决离婚。
然而,倘若经过法院判决判定不得离婚后,若双方又进入了长达一年的分居状态,然后再继续通过诉讼离婚,法官此时便应该允许解除婚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